侵犯知识产权赔偿争议的开庭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开庭三日前法院会通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一、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争议起诉后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一)排期开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二)庭前准备。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四)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顺序分别是: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五)法庭辩论。
辩论的程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六)作出裁判。
法庭辩论终结,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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