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一、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则之一的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订合同,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目的是最好地实现合同的目的。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转让的方式是怎样的?
债务转让的方式: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的;
2、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
3、第三人、债务人及债权人三方共同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债务转让的效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转让债务要符合哪些条件
转让债务需要符合的条件: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务;2、该债务具有可转让性;3、债务人和第三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经过债权人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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