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一千五百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一千一百;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八百元。
一、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是多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项。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具体如下: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三、附件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问题: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每年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全文6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