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探视权的方法: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探视权的行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方不履行协助义务或拒绝对方行使探望行为时,法院才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
一、孩子的探视权可以找妇联吗
孩子的探视权不可以找妇联。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离婚后负有探视义务的一方,恶意阻止另外一方进行离婚协议约定好的探视权,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支付抚养费是否还有探望权
未支付抚养费可以有探望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一方不得以先行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太少以及双方家庭之间存在矛盾等理由加以干涉、阻挠。
三、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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