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1小明年终奖8523元,月工资6000元
若小明2016年12月工资6000元(不含五险一金),同时领到2016年的年终奖8523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8523*3%-0=255.69元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何确定适用税率: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8523/12=710.25,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3)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255.69=400.69元
2小明年终奖8523元,月工资3000元
若小明2016年12月工资3000元(不含五险一金),同时领到2016年的年终奖8523元,当月所需缴税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8523-(3500-3000)]*3%-0=240.69元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何确定适用税率: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8523-(3500-3000)=8023,8023/12=668.58,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3)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0+240.69=240.69元
★提醒★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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