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女婿上门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_____,女,52岁,住址: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_____村。
赡养人:_____
_____,男,20岁,是_____招的上门女婿,住址同上。
_____,女,20岁,是_____的女儿,现为_____的爱人,住址同上。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愿意自结婚时日起与被赡养人共同生活。并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由赡养人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荒山,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5、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与被赡养人女儿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它要求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按月给付赡养费。
7、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8、被赡养人的财产和其它合法收入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或私分。
9、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10、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遵守,赡养人必须自始至终对被赡养人的生、养、病、死、葬负责。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
11、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2、本协议经被赡养人_____、赡养人_____和_____、赡养人邀请的长辈到场签字,经_____村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协议履行监督人:_____村村委会(盖章)
见证人:_____、_____夫妻双方及其长辈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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