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技巧如下:
1、现场调查,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离开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迅速赶赴现场,并迅速处理现场,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测量、勘验等一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2、现场勘查记录经审查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字;
3、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及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4、事后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问、痕迹提取检查、技术检查、损害评估等必要的鉴定;
5、责任认定;
6、处罚;
7、赔偿调解。
交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简单说就是接到报警后,现场勘察、询问知情人、责任认定、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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