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
一、危化证办理的流程有哪些
危化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
2、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危化证办理要求如下:
1、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地址,相关的消防、安全设施合格;
2、参加考试考核取得证书;
3、完善安全管理条例及事故预防与处理措施。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煤炭经营许可证由哪个部门办理
煤炭经营许可证已经取消,只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
2、独立拥有产权的储煤场地在二万平方米以上;
3、独立拥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
4、独立具备符合规定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
三、什么标准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才立案?
在以下标准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才立案:
1、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的;
2、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3、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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