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车追尾行驶中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负全责;2、夜间前车无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负事故次要责任,后车负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安装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负事故次要责任,后车负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安装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负事故次要责任;5、前车超长,未按规定开启事故标志,后车负事故,前车负事故主要责任;6、后车负责任。
车辆追尾是谁的责任
车辆追尾的责任,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断。
一、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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