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顺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年夫妻间扶养纠纷案。
原告60岁的陈老太是顺义区的农民,被告是他的老伴64岁的赵老汉,某国营农场的退职职工。陈老太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赵老汉每月有退休费783.6元。由于多年来夫妻间存在隔阂,自2000年5月起,赵老汉就不再给陈老太资助。二老有两个女儿,但一个下落不明,一个生活困难,都不能照顾老人。无奈,陈老太将老伴诉至法院,要求其尽扶助义务。
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被告讲解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并设身处地地分析了二位老人的现状。
一周后,二位老人再次来到法院。赵老汉表示:鉴于30年的夫妻关系,自2004年2月15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此决定终生不变。陈老太则表示只按请求的400元给付即可。法官按双方达成的协议,出具了调解书,二位老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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