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债务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
追讨债务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但债务人往往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当事人应知道债权人能通过哪些途径讨债,还要知道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及时有效地追回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文4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