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大致如下:
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侦查;
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
一、刑事案件应该如何起诉
刑事案件起诉程序有:(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刑事程序: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2、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5、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三、公安机关刑事程序
公安机关刑事程序:
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5、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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