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翻供之后,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如果公诉机关如果认为证据确凿的,翻供一般是没有作用的。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里进行补充侦查结束,补充侦查通常也能有两次。在侦查结束送达人民检察院之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自首后又翻供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自首之后又翻供的,如果是在一审判决前翻供不能认定为是自首,不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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