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
经营时需依法纳税。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处罚规定有哪些
1、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未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4、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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