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已经将销赃罪更改为故意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这一新罪名并非必然导致罪犯面临刑事审判,但实际上,其是否被判处刑罚以及具体的惩罚程度,往往取决于许多复杂的因索,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涉及的金额、犯罪者的认罪悔过表现、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等情形成分等等。
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明确知晓系犯罪所获得及由此产生的非法收益而后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理销售或者利用其他方法加以掩盖、隐瞒的行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相应罚金;
而若犯罪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法支付罚金。
至于“情节特别恶劣”的认定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核心要素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价值总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
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次数达十次以上,或者在三次以上的情形中,每次涉及到的价值总额都超过了人民币五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