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户口户籍所在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具体手续办理流程如下: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户口市内迁移: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二、户口怎么填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三、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资料
市内户口迁移居民因婚嫁、搬迁等原因,需在市区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需持证件为:
(一)户口簿。
(二)身份证。
(三)结婚证。
(四)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出生户口申报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
(一)婴儿父母双方户口簿。
(二)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除外)。
迁出户口办理因录取、调动、投靠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市外)手续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户口簿原件。
(二)身份证资料。
(三)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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