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1、到期后返还房屋的义务;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的义务;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
4、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租赁合同是什么协议
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同意的协议。其书写应具备以下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说明租赁房屋的相关情况,如位置、房屋设备等;
4、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的约定;
7、约定的其他事项;
8、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二、租房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租房合同终止,如果是因正常的期限届满而终止、无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履行退房手续、无须补偿。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终止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有什么违约金?
1、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首先要看自己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中有无违约金条款,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有约定的,可以直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2、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购房人也可以以未按期履行合同约定为由,向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违约金的标准以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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