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按照本地的习惯或者风俗,男方为了与女方结婚而给付女方的款物,这种行为不为法律所提倡。
婚前男方需要给女方送彩礼钱,这在我国算是比较历史悠久的一个风俗了。由于各地的彩礼钱持不同的标准,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高价彩礼。但也正是因为婚前的过高彩礼,导致了许多彩礼纠纷事件的发生。
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长时间(两年以上)的同居期间已育有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彩礼已被用于共同生活。
在6000元彩礼杀人案件中,因该男子已与妻子登记结婚,随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争吵而导致离婚,并不属于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情况,因此6000元的彩礼是没办法去要回的。
最后提醒:
1、属于我国法定退还彩礼范围的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2、夫妻离婚彩礼一般不退。
3、对于未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金额较大的,法院一般支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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