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需满足三个生效条件:口头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满足这些条件,遗嘱将在遗嘱人死亡后生效。
可以通过打印方式制作代书遗嘱,但必须满足以下生效条件:
1.遗嘱人应口头遗嘱其内容,并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以是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应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的签名要求是什么?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他人代写遗嘱的方式,将遗嘱内容告知他人,由他人代为书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同时,代书遗嘱的签名要求也应当符合一定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的签名要求为遗嘱人的手书。如果遗嘱人不会手书,可以由他人代为代书,并由代书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同时,代书人也需要在代书遗嘱上注明代书人的姓名和代书的时间,并由代书人和遗嘱人签名。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则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综上所述,代书遗嘱的签名要求应当为遗嘱人的手书,代书人需要注明姓名和时间,并由代书人和遗嘱人签名。同时,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代书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条件,包括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代书遗嘱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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