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将原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形式。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对原有企业进行重组,不仅可以解决原有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且可以为企业带来新的运行机制。同时,公司向社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增加股东,加强社会对企业的经营监督,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改善经营,是原企业发展走出困境的有效渠道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企业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募集设立资金的一部分是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的。另外,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