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过程之中,任一相关人员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真相之行为,将被视为违反行政处罚法之严重违法行为。
按照现行法律条文所规定的标准,此等行为包括:
伪造、藏匿、损毁关键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虚假证言、夸大事实情节;从而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置相关案件的行动造成了明显影响。
对于此类不当行为,应给予严厉制裁:
处以五日至十日之间的监禁,同时科予二百元至五百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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