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有:
1、居、村委会入户证明
2、街计生办入户通知书
3、出生证、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4、父母户口簿、、
注释:
新生儿户口可随父或随母申报,只需持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在村或居委会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小孩父母亲有一方的户口不在本辖区(武汉),属外市县的户口的,还需要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口证明,(超生和非婚生的需经计生部门处罚后,凭处罚单和申报材料经分局审批)。
如果小孩己满六岁,不能一次办成,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父母的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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