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法院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向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协议离婚应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双方近期两张免冠单人照片。诉讼离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书、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证据、财产证据、子女出生证明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应从法院出具上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证明。
离婚的选择方式有哪几种
离婚可选择起诉和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可以亲自领取离婚证书。双方不能协商离婚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停前,感情破裂,调停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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