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程序有如下几点1、签署买卖合同:买方进行购房资质审核;卖方进行房屋核验2、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3、首付款资金监管:保证房款资金的安全4、面签、初审:买卖双方办理面签手续、银行初审5、签署借款合同:买方到银行签署借款合同6、缴税、过户:买卖双方办理缴税手续及产权变更手续,领取新产权证7、首付款解冻:资金监管部分解冻,卖方拿到首付款8、抵押登记:买方将新的产权证拿去抵押9、银行放款
领取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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