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企业的老板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新《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由公司章程在法定范围内(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确定。与原《公司法》通过法律直接确定代表人相比,新《公司法》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尊重了公司的意思自治。同时,《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人数仍然是唯一的
总之,新《公司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范围,使法定代表人的选择更加灵活,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这种独特的制度并没有改变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二)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人,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因贪污、贿赂、贪污、挪用财产罪被判处刑罚的人,(五)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因经营不善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董事长、经理,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六)担任被非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七)个人债务数额较大的,(八)因逾期不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九)法律、国务院规定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10)有偿还能力但拒绝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的自然人,被列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执行的不诚实行为人名单
全文7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