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没有规定执行董事的职责,执行董事是不设立董事会的公司设立的,具体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汇报工作。
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和主持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和主持程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将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二、怎样召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三、自然人独资企业有股东会决议吗
自然人独资公司没有股东会决议。个人独资的企业无需设置董事会。法人独资企业,没有股东会。作为唯一股东,可以作出股东的决定或决议,并由唯一股东盖章后生效。可以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因此,如果成立了董事会,就可以做出董事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和监事根据公司章程任命。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一般任命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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