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
打官司要账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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