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由此可知,股东用于作价出资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因为股东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将财产的产权转移给其出资的公司,而担保、抵押或质押的财产,其产权一般不能对外转让,自然也就不能作价出资。例如股东以房产作价出资,但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此时,如果不涂销抵押登记,房产无法过户到公司名下,也就无法完成出资。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法律咨询:请问律师,如果我想以实物作价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请问是否可以?我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张军律师回答: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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