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鉴定结论不服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 持续申请重新评估。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2.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您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持续申请重新评估。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投 诉 : 撤 销 违 法 司 法 鉴 定 结 论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员实施投诉。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员有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违法司法鉴定结论。因此,针对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问题,法律分析认为,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针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员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况,法律分析认为,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或申请重新评估是有效的解决途径。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全文7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