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一、房产继承是否牵涉土地使用权
房产继承是会牵涉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上规定,虽然农村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在继承房产时,会牵涉到土地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被继承人的房屋是作为遗产由继承吗
被继承人的房屋是作为遗产由继承。继承人按照房地产一体化原则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此外,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确认登记,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证书附件栏注明权利人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房屋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见,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三、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村民的宅基地
农村居民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我国公民对宅基地(包括空置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法财产可以继承。而宅基地由于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因而公民死亡后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如果地上建有房屋,则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屋。继承房屋后,宅基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产权合法转移给继承人,但应进行必要的登记手续。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规定,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因此,如果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不超标,村委会无权收回宅基地;如果超标,则超标部分的宅基地是可以由村委会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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