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也能按规定拿车。签字与拿车之间并无直接联系。只要对方不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不影响提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伤者理赔不满意不签字怎么办
伤者理赔不满意不签字的解决办法如下:
1、车祸时保险公司有做现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责任范围内,受伤方不签字肇事方照样可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领取赔,因为车险理赔是保险合同纠纷,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约定,与第三者没有合同上的约定,因此第三者签不签字与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的理赔不存在关系;
2、可以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首先要看调解书是属于那种形式的,不同的调解协议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不同情况下需要签字的调节协议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调节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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