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而且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这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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