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如发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形,则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破产程序有: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符合相关情形的,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在此期间由管理人管理债务人的财产
一、诉讼中债务人破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被裁定破产,那么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的判决不得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冲突。如果是破产程序正在进行,那么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申请破产是否可以任其他公司的董事?
破产终结前不可以,破产终结以后可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三、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的做法如下:
1、当企业无力偿还时,就需要进行破产程序,将破产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企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涉及到非法集资的,可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企业清算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自行清算:所谓自行清算又被称为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己组织的清算。自行清算既适用于自愿解散,又适用于强制解散;
2、指定清算:指定清算又被称为特别清算,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情形。指定清算的适用范围为:只要公司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自行组织清算,债权人均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公司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的,依《破产法》实施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开始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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