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部分律师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败诉一方如果没钱承担诉讼费是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付款、败诉方与他人借款还清或者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败诉一方承担哪些费用
败诉一方承担的费用主要有诉讼费,鉴定费,证人等误工补贴费,以及申请执行费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败诉一方如果没钱承担诉讼费怎么办
败诉一方如果没钱承担诉讼费是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要注意期限。《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根据败诉方名下所持有物,进行估价拍卖,最后将金额返还给胜诉方。如果败诉方仍然不归还诉讼费,则会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者名单》。
三、败诉方拒不执行判决怎么办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以及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败诉方拒不执行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n(一)案件受理费;\n(二)申请费;\n(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全文8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