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规定财物侵占罪,但是侵占公司的财产会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1、犯罪主体应是非国有企业的员工;2、主观上应是故意的,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故意;3、犯罪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4、将公司名下的财产归为犯罪行为人所有,例如钱,债权转移,电力等。
侵占他人财物有什么立案标准
一、侵占他人财物有什么立案标准
1、侵占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有哪些构成条件
1、主体要件。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
2、主观要件。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侵占罪论处;
3、客体要件。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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