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的被告或被告人们通常需要同时履行退还违法所得及交纳罚款的义务。
所谓的退还违法所得,即是指将他们所通过从事犯罪行为所获取到的非法财物退回给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们或是依法上缴国库,此举实际上是对于犯罪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相关损害之一种及时的弥补与修复。
然而,罚金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刑罚手段,由法庭依其事实情况而决定责令罪犯向国家支付一定金额的金钱作为惩罚。
在中国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下,涉案者将会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可能加上罚款的刑罚;
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则有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当然也少不了必须附加罚款。
在实际的司法程序处理中,退还违法所得以及交纳罚款,其本质上都是对犯罪行为进行严肃的惩戒和纠偏,这将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公正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