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贷银行款项并非不偿还之债务问题,这仅是一种较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行为,原则上并不涉及到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判处相关人员入狱的事件。
2.在债权人依法向法律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未能遵循法院判决中的规定在期限内付清应付金额,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项判决。
3.法院在正式受理强制执行程序之际,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债务人名下的房地产、机动车辆、证券账户以及固定储蓄存款进行全面严密的核查与审查。
4.假如在此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名下无任何符合执行条件的资产,且他本人亦明确表示无力履行生效判罚,那么他将会面临诸如逾期还款等各类不良信用纪录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之中,同时伴随有高额消费支出限制以及出境许可受限等诸多不利影响,严重者甚至可能遭受司法拘留的处罚。
5.若债务人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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