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不得回购股东权益。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不服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权益: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合并、分立、转让公司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有四种情形可以回购股东权益: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向公司职工奖励股份;四、股东因下列原因请求公司购买其股份: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的。第二,股东能否退股?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退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通过一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行为,称为资本减少。减资按公司净资产是否流出分为实质性减资和正式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在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向股东返还一定数额的资本,可以实现股东的退出。第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转让人将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间接转让是指转让人和股权不是通过相互约定的方式转让的,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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