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法中规定的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是发起人办理申请手续,向生机人民政府提交材料,审核批注后签订合同,章程等,最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中外合资企业的原则有国家主权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等。
一、合资公司法中规定的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是什么
合资公司法中规定的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1.发起人签署设立公司的协议后可以共同委托一个发起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2.申请人向省级人民政府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3.待批准后再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部门批准后,发起人可以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合同、章程。 4.发起人签订的设立公司的合同、章程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对外经贸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在45日内决定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成立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全部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颁发营业执照。
二、中外合资企业的原则
中外合资企业的原则如下:
1.国家主权原则。即国家管辖权不容侵犯原则。企业的设立、经营以及终止等;均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概念。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外商资本、工业产权、人身权不受侵犯;所获利润在法律规定下汇出境外。
3.平等互利原则。主要体现在解决双方投资关系时,是否遵循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处理问题的规则。
4.合理让利原则。合理让利主要是政府对合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在特定时代背景下所采取的一种扶持政策,如投资优惠、税收减免、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外汇使用等方面实行合理让利。
5.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如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企业财务等。
三、中外合资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资企业全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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