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几天通知?
一般是三天。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五十一也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二、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在《民事诉讼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审限是从立案开始到判决结案计算的,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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