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准备应该怎么做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的规定是: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
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
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二、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残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三、离婚家暴精神赔偿标准
离婚家暴精神赔偿标准即要根据下列因素来确定: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较高。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要考虑过错方有无固定的经济来源。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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