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妻子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时间:2023-06-09 03:13:02 10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丈夫死亡妻子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丈夫死亡妻子没有义务赡养老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由此可知,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二、赡养人义务有哪些

赡养人义务有如下几项:

1.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三、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但是实践中可能会对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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