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事项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原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人,《民法典》颁布后,在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基础上增加了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该合同约定的权利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可以理解为原合同当事人将自己的权利让渡给合同外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的基础条件是,债权本身性质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转让的范畴,其次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主体(若未协商一致,原债权人需要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要求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该债务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问题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1、合同当事人全部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当事人部分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共同当事人,转让人依然存在于该合同关系中。
全文3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