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份子非法处置被害人的财产,从而导致其遭受到了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是责令其退赔被退赔的相关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对于追缴之后仍然不能弥补相关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立案为集资诈骗如何赔偿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的损失由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分子进行赔偿,公安机关负责对集资诈骗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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