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十级除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外,还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住院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月数;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月数;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月数。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工伤期间需要停工治疗,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十级工伤赔偿项目表
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工伤赔偿是如何计算,计算方法有哪些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6、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7、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
8、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北京市两项合并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咨询:
网友: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律师: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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