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消息:目前未开征遗产税,若征收或影响外资流入
财政部近日在网站发布了《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表明了目前对遗产税问题的态度。
在函中,财政部答复段委员关于遗产税相关问题提案表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部分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出现了取消或弱化该税种的趋势。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跟踪国际上遗产税的发展趋势,进一步研究遗产税有关问题。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也被称为死亡税,征税目的是为了防止贫富过分悬殊。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OECD国家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1%。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
二、开征遗产税的意义
(一)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补充所得税不足。
所得税由个人自行申报,不免有纳税人逃税的情况发生,遗产税作为直接税,能够有效地捕捉该项逃漏的税源。遗产税虽是小税种,但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如果遗产税在我国的税收中占1%,按1999年我国税收收入为10000亿元计算,遗产税便可以达到100亿元,大大超过了车船使用税(约10亿元)和牧业税(约2亿元)。(注释5)
(二)限制私人资本,平均社会财富。
遗产税采取的是累进税率,对高额遗产课以重税,从死亡者过多积聚的财产中取走一部分,使资本集中的趋势有所节制。将部分私有财产转化为国家所有,从而适当地限制个人资本,遗产税被喻为“用富人的身后款来济世扶贫”。国家通过再分配的方式平均社会财富,缩小贫富差距。正如钢铁大王卡*基所言:“个人财富的积聚常常有赖于社会的帮助,社会所赋予的个人财富应由个人回归社会。”
(三)抑制社会浪费,激励人们勤劳致富。
由于遗产的取得,具有不劳而获的性质,“巨大的遗产对继承人不但不是一种幸福,反而可能是一种萌发奢侈和懒惰的祸根。”巨额的遗产,往往使继承人奢侈浪费,贪图享乐,败坏社会风气,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美国经济学家曾对一组获得遗产的人进行经济计量统计,发现遗产数额越大,获得者在接受遗产后再工作的可能性就越小。这一点也从反面证明了课征遗产税有利于激励人们自立自强,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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