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同要谁签字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一方签字就可产生法律效力。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就赠与合同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交付就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不动产的赠与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同时,基于不动产赠与的特殊性,未办理房屋过户也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不生效,根据民通意见第128条的规定,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经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当补办过户手续。可以看出,对于房屋赠与来说,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生效是房屋赠与的一般情形;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使用的,赠与合同也是生效的。
二、赠与协议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特点不同赠与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赠予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是否需要签订合同;赠与合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赠与行为可以不签订合同。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成立条件不一样;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三、赠与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根据社情民意和思维习惯调解解决。赠与行为通常发生在公民之间,如熟悉的家庭成员、信赖的亲朋好友。人们往往基于感情、感激而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与受赠人,如父辈出资为孩子购置婚房、将积蓄交与孩子使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将财产赠送给自己喜爱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因此调解处理这类纠纷,应本着家庭和睦、生活稳定、社会和谐、以和为贵、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力消除隔阂、巩固感情;正确理解和灵活适用法律处理纠纷。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赠与人和受赠人形成法律约束力。不同的赠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调解赠与纠纷,需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合法、合情合理。为此,应正确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可从赠与是否成立、赠与是否履行、赠与是否可撤销、受赠人是否履行了约定义务等方面进行法律判断,据此对赠与纠纷的法律后果有大致的了解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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