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持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登记,即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不存在“假离婚”之说。
婚姻司法解释规定,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因此,不论是什么原因离婚的,必须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离婚协议属于解除人身关系、分割财产、确定抚养问题的一揽子协议,离婚当事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签署离婚协议的重大决定谨慎处理,否则应当自行承担后果。
一、签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后是否可以反悔
签了离婚协议书,在登记离婚手续未完成前可以反悔。但是在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不能随意反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已签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进行区分。
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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