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可以对故意伤害罪适用保释制度
是可以对故意伤害罪适用保释制度,故意伤害罪只要满足保释的条件就可以保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二、故意伤害罪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如何赔偿故意伤害罪受害者
赔偿故意伤害罪受害者的范围如下: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n(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n(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n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n(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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