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未公证是否能够被认可?
时间:2023-07-03 15:25:40 4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公证法》明确了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和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办理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

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其行为依法无效,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分共同财产,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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